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于2009年12月22日发布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JB 9001B-2009 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,代替原GJB 9001A-2001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,新标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。
新版标准是在等同采用GB/T 19001-2008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军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殊要求编制而成,并将军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殊要求作为标准的一部分,独立成条地作为补充,补充部分以楷体字表述。
新版标准与原GJB 9001A-2001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的主要变化如下:
1. 等同采用GB/T 19001-2008标准,保留了全部GB/T 19001-2008标准的内容变化(与GB/T 19001-2000相比)。
2. 对比原GJB 9001A-2001标准,对军品的特殊要求进行了大量修改和增加。
●更加突出顾客要求(军方要求)和管理者的责任;
●对军品的特殊要求进行了大量修改,内容更加明确和具体;
●新增加的条款和新增加的注解有40余处,其中标准中7.1,7.3,7.4,7.5条款的变化较大;
●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,对于军品的“可靠性”、“维修性”、“保障性”、“测试性”、“安全性”、“环境适应性”、“风险管理”、“标准化”明确提出了要求。
根据国家标准换版的做法,GJB 9001A-2001向 GJB 9001B-2009的转换周期为两年,即: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。所有原GJB 9001A-2001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。
企业认证转换实施方案:
1.此同时再认证审核时换版,按GJB 9001B-2009进行审核,颁发GJB 9001B-2009新版认证证书;
2.结合监督审核时进行换版,按GJB 9001B-2009进行补充审核,颁发GJB 9001B-2009新版认证证书;
3.2010年4月1日以后对于按GJB 9001A-2001实施监督审核的组织,应结合2011年12月31日前的监督审核进行换版审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