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在一些组织中流行着呆板、僵化、形式主义的管理评审。他们对管理评审的许多规定(包括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组成、形式、程序等)都超出了标准要求,已经束缚和制约了最高管理者进行及时、有效的管理评审的积极性。对此,有许多组织认真学习标准,坚持持续改进,重新认识管理评审,并作出有益的探讨,现将他们进行管理评审的新做法加以提炼和概括,供各组织在自己的实践中参考和完善。
在质量管理体系手册中,对“管理评审”这一过程可以进行如下表述,是否写成“程序”的“形式”都不违反标准:
5.6 管理评审
5.6.1评审目的
厂长负责按照策划(定期和/或临时策划)的时间间隔对本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,找出不适宜、不充分、效果差的问题,加以改进,以确保体系持续的适宜性、充分性和有效性。
5.6.2评审频次、方法
A 本厂最高管理者是厂长,因此,管理评审的形式可以是厂长一个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,也可以是厂长利用本厂的某次会议(如:厂长办公会、厂务会、全厂业务会议、每周汇报会、X X项目组会议、X X委员会会议及其它临时性会议)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;
B本厂定期策划的管理评审的间隔时间按可接受的惯例最长不超过12个月;厂长还可在任何时候根据输入的信息(见本手册5.6.3),临时策划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评审,以及时作出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的改进和资源需求的决策(见本手册5.6.4)。
5.6.3 评审输入(内容)
A为了管理评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,每次评审内容可灵活决定,不一定每次都要覆盖标准要求的所有内容,但至少在每年12个月内应覆盖标准规定的以下所有内容:
a) 审核结果(包括内审、外审、上级或行业监督检查);
b) 顾客反馈(包括顾客表扬、抱怨、投诉);
c) 过程的业绩(包括过程质量目标的进展、或过程失效问题)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出现质量事故);
d)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(包括为什么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的状况);
e)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(包括以往决策的改进措施实施并检查其有效性的情况);
f) 可以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(包括厂长或管理者代表、内部机构、质量方针和或质量目标的变更;包括如何在变更时保持体系的完整性);
g) 改进的建议;
B必要时或时间许可时,可以事先组织各部门对拟评审的内容作些口头或书面准备。
5.6.4评审输出(结果)
A 为了管理评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,管理评审可依据不同的输入信息作出不同内容的输出,不一定每次都要包括(覆盖)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,只要在每年12个月内能够包括(覆盖)即可:
a)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(包括体系及其过程、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改进和变更);
b)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(包括服务、硬件、软件和流程性材料)的改进;
c) 资源(包括人力、物力、财力、时间、技术等)需求;
B 管理评审决策的措施的内容应包括:决策的事项、应达到的要求或目标、执行人、完成期限、跟踪检查的负责部门及其期限;这些措施的内容应纳入评审记录。
5.6.5评审记录
A 每次管理评审都要作出适当记录,作为评审的内容和决策结果的证据;
B 评审记录可以是厂长本人的笔记、或电脑、或录音、录像带、或各种会议记录等;记录可以使用事先设计好的表格或无表格的纸;但不论记录是何种形式,都应标明评审日期,醒目标明或圈出记录中哪一段落或全部记录是管理评审的内容;
C 评审作出的决策可以由厂长、或管理者代表、或办公室以任何形式(包括评审记录、或其他书面、或口头通知)通知决策或措施的实施者和跟踪检查者。负责跟踪检查的部门或人员应作好决策或措施是否实施、是否有效的检查记录,并通过办公室及时报告厂长,作为以后管理评审的输入。
D 办公室负责识别每次评审记录和跟踪检查记录,在台帐或目录上按时间顺序登记评审日期、评审的形式和记录所在处(记录可以保留在厂长处或其他记录者处,不一定集中到办公室),以便检索,并按本手册4.2.4条的要求进行控制。